据浙江检察消息,高考结束后,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成为考生和家长关注的焦点,一些诈骗分子趁机利用家长和考生急于冲刺名校的心理,编造各种“捷径”谎言实施诈骗。浙江省衢州市检察机关结合近年来的真实案例,提醒公众警惕5类高发的招生骗局,避免财产损失和错失入学机会。
在衢州检察机关披露的一起典型案例中,被害人李某某为了让儿子进入一流高校,经人介绍认识了谎称是“教育厅领导”的郑某某。在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的一年间,李某某先后向郑某某支付了高达270万元的“活动经费”。郑某某将这笔巨款全部用于购买彩票和偿还个人债务等,挥霍一空。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郑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万元。检察官强调,声称能花钱运作名校录取并收取高额费用的,百分之百是骗局,任何人都无权干预统一招生录取。
另一起案件中,2024年高考后,考生小张因成绩未达心仪院校分数线,其父母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王某。王某谎称认识多所高校领导,可以走“特殊渠道”入学,并索要了近5万元的打点费。此后,小张虽通过正规流程收到了省外某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但王某刻意隐瞒真相,一边谎称“特殊渠道”手续正在办理,一边伪造虚假学籍报告来稳住小张一家,导致小张错过了该省外高校的报到时间,最终无法入学。案发后,王某虽全额退赃并进行了额外补偿,但仍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检察官指出,此案的危害不仅是财产损失,更直接耽误了考生的宝贵求学机会,并提醒招生录取绝无特殊渠道,所有“保证录取”的承诺均为虚假。
检察官在《高考反诈小课堂》中提醒,十年寒窗来之不易,考生和家长切勿因一时心急和侥幸心理落入诈骗陷阱,如遇招生诈骗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
来源:浙江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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