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更多人选择网上购买口罩、酒精以及各类防疫防护物资。但抢上付款后,商家迟迟不发货乃至有的因缺货频频取消订单。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是否能够主张商家进行赔偿?
各地高院均发布疫情相关法律理解和适用文件,新冠肺炎疫情系不可抗力事件是通行观点。《民法总则》第180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果商家确实因为优先供应疫情较重地区原因,商品被征调、征用导致无法发货或取消订单情形,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迟延发货或者取消订单,消费者有权主张退款,商家应及时退款。以淘宝为例,防疫物资显示有极速退款通道,通常消费者权益能得到保护,在商家拒绝退款或迟迟不予处理时,可申请淘宝介入,通常淘宝能扣除商家保证金并先行垫付退款。
此外,网络购物应谨慎选择商品款项支付方式,优先选择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收到货后再确认付款。实践中出现多起通过微信、银行账号等方式直接转账付款,后未收到商品的案例,如消费者遭遇诈骗等刑事犯罪时,应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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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360手机N6(360社区3.5.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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