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fans_uid23648835 发表于 2019-1-28 15:50

关于2018年发票使用期限的通知

本帖最后由 大台长真身 于 2019-1-28 15:53 编辑

尊敬的开发者:
根据国家税务局通知,在2019年3月31日后无法再使用2018年开具的发票(开票日期为2018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普通发票),还请在2019年3月15日之前将2018年开具的并符合规定的发票邮寄至360,过期不再收取,还请您谅解!
请您按照上述要求,安排好结算开票工作。若您有任何疑问,请发邮件到360box@360.cn,感谢您的大力支持!
360移动开放平台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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