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本公司发现360搜索结果中出现一个二次转载负面结果,自发现起,本公司使用邮箱:1650713312@qq.com多次提交快照删除申请,360搜索回复为会在2-5个工作日中处理完毕,事实上快照一直没有删除,如今网页内容被再次转载,负面影响扩大,如果360搜索工作人员再不作为,本公司有权追究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相关法律责任。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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