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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岱山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电信诈骗案件,岱山一淘宝店主被骗4万余元,同时被骗的还有来自不同省份的20名受害者,诈骗金额累计高达28万余元。
今年1月,岱山县公安局接到韩先生报案,称自己在网上与淘宝运营商合作时,被对方以展位费、刷单费、提现费为由诈骗4万余元。经立案侦查后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翁某有重大犯罪嫌疑并将其列为网上逃犯。次日,福建宁德车站公安派出所将其抓获并移送岱山县看守所羁押。
韩先生去年在淘宝网上注册开了一家服装网店。一名自称“林超”的服装“运营商”在千牛上加了韩先生,并称可以和韩先生开展合作。初入行的韩先生不知其中门路,便加了对方QQ和微信,“合作”就此开始。
之后半年里,这名“运营商”打着日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名号,帮助韩先生在第三方平台上进行商品展示,并多次以展位费、刷单费、提现费等为由向韩先生累计索要4万余元。但实际上,“林超”仅花了极少的资金代其运营,其余的资金都被用来偿还债务。
今年1月,韩先生在提现时出现问题,对方称资金被冻结了,需要缴纳2000元借款金才能正常提现,韩先生感觉可能被诈骗了,这才报了警。
据检察官介绍,在韩先生报警前后,很多外地派出所也都接到了类似的报警电话。而这些案件的源头,都聚焦这位神秘的“运营商”。
翁某,90后,福建福鼎人,无业。去年6月,他在四川眉山租了一间房,通过QQ群等途径获取淘宝店铺数据。为了增加“客户量”,他还从网上找了个名叫林超的人,兼职帮其联系“客户”,成功一个便给予几十元好处费,之后由翁某利用林超这个身份实施诈骗。其间,翁某利用日辉、星辉等公司名义注册的QQ或支付宝账号实施诈骗,而这些公司也是疑似以诈骗为目的而成立的空壳公司。
仅半年时间,翁某便以入驻费、展位费等为由,诈骗了21名淘宝店主共28万余元,包括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其中,受骗人张某是一名刚做完移植手术的尿毒症患者。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实施、隐瞒真相的方式对不特定人员进行电信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到案后,翁某不仅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未能如实供述,认罪、悔罪态度较差,并且在明知被害人张某系病重患者情况下依然实施诈骗,没有退赃,可以对其从重处罚。等待他的,将是3年以上10年以下的铁窗生涯和高额的罚金。
检察官提醒市民:网络交易需谨慎,遇到异常收取各类费用的还需多留个心眼,必要时及时报警!
来源 浙江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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