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
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
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用后来人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传销在1998年已被我国明令禁止。
而传销的危害不仅是骗钱那么简单,对于加入“传销”中的人员进行教育,给其洗脑才是重中之重。
那么传销组织者为何要给传销的参与人员进行洗脑?
其实洗脑的目的很简单,就是需要传销参与人员变的感情麻木,服从命令。
不管参与人员的性别、年龄、学历如何,都必须完全服从,然后不放过任何自己认识的人,骗他们来参与传销,包括自己的亲人。
女子杨某是某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在实习期间,被骗入在海林市的传销窝点,并被成功洗脑。
随后,她为发展自己的下家,以得了阑尾炎需做手术为由诱骗自己的亲生父亲来到海林市。
杨父在见到女儿后,不久就意识到了这是一个陷阱,这是一个传销窝点。
但杨父的警醒没有换回女儿的清醒,也没有换回自己和女儿的自由,却让女儿产生戒备,女儿给传销的同伙发送信息,说其父亲可能已经发现这是传销了。
随后,传销组织的成员立刻对杨父采取了强制措施,杨父采则采取了对抗手段,却遭到殴打,就算在深夜睡眠时间,杨父也依旧被严加看管。
凌晨三点多钟,杨父再次采取逃跑行动,其以上洗手间为由,离开看管房间,跑到窗边喊救命,但是呼喊声惊动了两个房间内睡觉的传销组织成员,在与他们的争执中杨父坠楼。
这时传销的可怕便显现出来。
在杨父坠楼后,女子杨某并没有拨打120急救电话。而是任由已经无法行动的杨父被传销组织人员抬回小区。
第二天,女子杨某到医院要求医生给其父亲开具死亡证明,要求将其父亲立即火化。
而根据规定,非正常死亡人员,必须经公安机关调查、确认后,才能开具死亡证明进行火化。
女子杨某在要求火化父亲时,神情并不悲伤,医生觉得事有蹊跷报了警。
民警在调查询问后了解,女子杨某参与传销,而在杨父遗体上携带着的被撕碎的3000元钱,则是杨父给女儿看病用的,在杨父发现进入传销组织后,将现金撕碎,银行卡和身份证全部掰折。
对于女子杨某,除了生而为人,你真抱歉,也没什么可说的了。
目前女子杨某以及室内所有传销组织成员,均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事拘留。
其实,随着我国对传销的全面防范打击,此种传销已经相对减少,现在大行其道的是披着各种皮的新型传销。
相对于过去的传销,新型传销具有: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你是否有听到过这些项目呢?
北部湾大开发、民族资产解冻、纯资本运作循环消费、轻松月入百万、低投入高回报、游戏理财、互助盘多层分销、复利投资……
“只需缴纳6.98万运作国家的扶贫项目,两三年后就能赚1040万,而任谁看都觉是痴人说梦的事,却依旧有很多“追梦”人信以为真。
这个国家的扶贫项目被称为“1040阳光工程”。
郭女士的同学何某邀请她到北海游玩,刚玩了不到一天何某就推荐她去参观当地的国家政策扶贫投资项目,这个项目投资7.03万,回报为1040万,郭女士很心动。
项目经理称,1040阳光工程是国家扶持的项目,只要缴纳70300元成为会员,一个星期之后就有2万元的返利。而介绍别人进来,每个月就能拿到固定返利。介绍的人越多,返利越多,当介绍到29人的时候,就能晋升为老总,每个月能返利10万以上,直到拿满1040万为止。
郭女士四处借钱投资后,在次月拿到了1.9万元的返利,而之后无论如何郭女士都介绍不到人加入,被组织内人辱骂后返家,之后郭女士怀疑被骗上网发现“1040阳光工程”已被定性为非法传销,郭女士随后报警。
而警方调查发现此“1040阳光工程”需要受害人投资6.98万元加500元手续费加入,并在次月返还1.9万元,另要发展三名下线升级,随着发展人数不同,级别不同返利也不同。
而这些内容与传销常说的五级三晋制并无区别 。
五级三晋制是传销组织常用的欺骗他人加入的一套说辞。购买1到3份是初级会员,4到9份是组长,10到64份是主任,65到599份是经理,600份以上的是高级业务员或老总。
此类传销的特点是:
而无论传销如何改变,都会具备以下三个特点:
1.认购商品,缴纳费用,取得入会资格;
2.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形成层级网络;
3.以直接或间接发展层级人员的数量和销售业绩计算报酬和奖金,参与人员获得的收益来源于他人的加入时所缴纳的费用。
如果遇到符合以上三个特点的项目,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被骗!
最后如果大家真的发现自己被骗进传销组织,一定不要激烈抵抗,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伤害,也不要慌乱,一定要保持冷静,可以在外出时不动声色的向他人求救。
记住任何事物都是身外物,活着才有希望。
本文案例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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