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七喜先生 于 2017-12-1 14:41 编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8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
1月1日放假,与周末(12月30日、31日)连休,共三天。
元旦调休建议:
如果你年假没休,可以12月25日—29日休个年假(5天),加上23日和24日双休日,元旦凑个10天长假。
二、春节:
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
春节调休建议:
1)2月11-14日请四天年假,就可以连休12天。
2)2月22-24请三天年假,就可以连休11天。
3)上述七天年假都请了,就可以连休16天。
三、清明节:
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
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
6月1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
9月2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中秋国庆调休建议:
1)9月25日-30日请6天假
2)就可以连休16天
七、国庆节: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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