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飞行 发表于 2026-10-24 18:17

谎称代办“养老保险”实施诈骗,法院判了!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民生的重要保障,事关群众的切身福祉。然而,却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部分居民不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以有关系代办、违规办理“养老保险”为名,骗取他人钱款。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又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近期,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诈骗罪案件。
案件回顾
2022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曹某以认识相关部门领导,能够帮助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由,分别骗取被害人孙某、张某等8人共计人民币171万元,后又将其中部分骗得钱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另查明,被告人曹某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于2019年4月24日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综合被告人曹某的犯罪事实以及累犯、认罪认罚等量刑因素,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本案中被告人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认识相关部门领导能够帮助他人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实,使各被害人陷入相信曹某能够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错误认识,并因此向曹某给付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对其依法惩处。
法条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官提醒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参保主体、参保方式等各方面均具有特定政策要求。所谓的“帮办社保”“代办代缴”,都是诈骗分子设计的骗局套路。
广大群众在参加社会保险时,一定要先了解相关政策,通过正规途径办理,依法参保、如实申报,时刻提高警惕,以防掉入诈骗陷阱,造成财产损失。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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