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飞行 发表于 2026-3-9 19:59

这些都是假的!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合肥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网络谣言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清朗和谐网络空间环境,公布3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案例一:俞某、余某某恶意P图侮辱他人案

2026年1月,网民俞某(男,32岁)、余某某(男,36岁)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为泄愤将对方照片恶意P图并编造侮辱性文字,发布至微信群等社交媒体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目前,二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二:胡某某编造“某某婚内出轨”网络谣言案

2026年1月,网民胡某某(女,23岁)在某短视频平台散布关于“某某婚内出轨”等不实言论,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引发大量网民关注与传播。

经公安机关调查,胡某某为泄私愤,故意捏造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目前,其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高某编造“电瓶车被偷至境外”网络谣言案

2025年12月,高某(男,46岁)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我说我的电瓶车叫谁偷走了,原来送给非洲人去了”等谣言信息。经查,高某与视频中显示的“皖A*****6”车辆无任何关系,该车已被原车主连同电瓶车一起报废。

经核实,高某为博取平台流量,P图编造谣言,引发大量网民关注,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在网上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理!希望广大网民擦亮眼睛,保持理性思考,积极抵制网络谣言,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

来源:合肥警方

wjsfds 发表于 2026-3-10 09:03

对 编 造 传 播 网 络 谣 言 违 法 犯 罪 行 为,必 须 严 惩 不 贷 !
            
楼 主 的 转 发 帖 调 整 好 了 大 部 分 行 距,首 行 缩 进 都 没 有 调 整。需 要 楼 主 重 新 进 行 编 辑 调 整 ······

等一分钟_860 发表于 2026-3-10 20:04

网络谣言也是一种违法犯罪

tan7177 发表于 2026-3-12 08:58

谢谢分享!!!{:4_90:}{:4_90:}{:4_90:}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这些都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