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fans_u48928785 发表于 2021-12-14 09:00

申请删除快照,改快照已严重损害公司名誉,由于账号提供不了链接,请联系...

该百度快照里的投诉内容主张购买了1元却需要我企业赔偿2015元人民币,或者三倍赔偿6045元人民币,属于严重敲诈勒索,我企业欢迎消费者通过法律手段合法维权,但是绝对不纵容通过网络手段敲诈勒索行径,该快照内容对我公司品牌进行恶意诋毁,严重损害了我公司品牌的声誉,根据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1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诽谤、诋毁等手段,损害公众对经营主体的 信赖,降低其产品或者服务的社会评价,经营主体请求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 供者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 十四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釆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之规定,请立即对相关侵权内容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请立即删除

帐号答疑师 发表于 2021-12-14 21:12

您好,这边是360,百度快照问题建议咨询百度客服,感谢您的支持

360fans_u48928785 发表于 2021-12-15 09:19

写错了,是360快照,不好意思,百度快照我们已经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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